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2004]125号
宜昌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枝江市土地办证交易中心收取综合服务费的请示》(宜价服[2004]9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枝江市土地办证交易中心在接受委托,提供地产政策等信息咨询,进行土地交易等中介服务时,收取服务费用。
二、地产政策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每份收费300-1000元。
三、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档次 土地成交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 10以下(含10) 2.5
2 10以上至100(含100) 2
3 100以上至1000(含1000) 1
4 1000以上 0.5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原则上由委托方承担,如买卖双方均有委托,则各承担50%,特殊情况由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支付方。
四、土地使用权出租代理服务费,按不超过一个月成交租金的5%一次性收取。
五、请枝江市土地办证交易中心到价格管理办理《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接受价格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以上收费标准自二○○四年八月十日起执行。
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