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两渡镇太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抢救工作的要求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1-10 生效日期: 2002-11-10
发布部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文号: 煤安监调传真[2002]第10号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接到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两渡镇太西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报告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十分重视,根据王显政局长的指示,赵铁锤副局长立即召集有关司局领导研究事故抢救处理事宜,并对事故的抢救、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要全力以赴协助地方政府做好事故抢救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二、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要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在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三、要协助地方政府认真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确保矿区社会稳定。

  四、近期山西省煤矿连续发生三起特大事故,影响极大。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要认真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十六大”期间煤矿安全稳定。

  五、一定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者。

  六、要求晋中市煤矿立即停产整顿,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检查验收,不达标准不得恢复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要坚决依法关闭。
2002年11月10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