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给予华阳电业有限公司漳州后石电厂脱硫排污水费特殊政策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31 生效日期: 2001-12-31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函[2001]360号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给予华阳电业有限公司漳州后石电厂排污水费特殊政策支持的请示》(闽环保[2001]理3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征收华阳电业有限公司漳州后石电厂脱硫排污水费的问题,我局2001年5月以《关于华阳电业有限公司漳州后石电厂脱硫排污水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1]86号)答复你局。

  二、为鼓励和支持华阳电业有限公司漳州后石电厂采用海水脱硫工艺治理污染,在新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出台之前,可以按照我局上述复函精神,在征收脱硫排污水费时给予一定的支持,具体方式由你局确定。
2001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