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30 生效日期: 2006-09-30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食药监安[2006]5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定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并颁发证书,现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

认定专业

证书编号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器官移植

0156

海南省人民医院

肝病、呼吸、心血管、内分泌、消化

0157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心血管、心胸外科、呼吸、麻醉、神经内科、普通外科、泌尿、医学影像(核医学)

015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