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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1年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27 生效日期: 2001-08-27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质(200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推动名牌战略的实施,促进中国名牌产品的发展壮大,增强我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按照我局今年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经企业自愿申请,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在电冰箱、洗衣机、家用分体空调、微波炉、彩色电视机、微型计算机、摩托车、彩色胶卷、味精和衬衣等10类产品中进行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试点,经过严格评价,确认了45家企业生产的57个产品为2001年中国名牌产品。
  为了宣传中国名牌产品,弘扬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追求卓越质量的经验和事迹,进一步调动广大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支持我国名牌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获得2001年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青岛海尔集团公司等45家企业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今后的质量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争创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名牌产品。希望全国广大企业以这些企业为榜样,学习他们扎扎实实狠抓企业产品质量的做法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学习他们努力争创名牌产品、参与国际竞争、振兴民族经济的事迹,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促进中国名牌产品的发展壮大,增强我国的综合经济实力共同努力!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2001年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1、海尔集团公司
  2、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4、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6、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江门金羚集团有限公司
  9、中山威力洗衣机有限公司
  10、春兰(集团)公司
  1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2、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国信华凌集团有限公司
  14、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15、格兰仕企业(集团)公司
  16、TCL集团有限公司
  17、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8、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9、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20、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22、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23、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4、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
  25、清华同方控股有限公司
  26、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27、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
  28、钱江集团有限公司
  29、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30、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
  31、菱花集团公司
  32、江苏菊花味精集团公司
  33、广州味精食品厂
  34、沈阳红梅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上海海螺(集团)有限公司
  37、上海杉杉服装有限公司
  38、江苏虎豹集团有限公司
  39、无锡光明(集团)有限公司
  40、宁波洛兹集团有限公司
  41、浙江步森集团有限公司
  42、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3、红豆集团公司
  44、宁波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
  45、北京市大华衬衫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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