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环函〔2004〕464号
2004年12月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等40个乡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进行了审核。现对此40个拟命名为2004年度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4年12月16日至2004年12月23日。
二、公示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有关省、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接受反映这40个乡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电话:(010)66111416
传真:(010)6615176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有关省(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举报受理电话由各有关省(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在所在省(直辖市)日报和有关媒体上公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2004年度拟命名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名单
北京市
房山区长沟镇
顺义区马坡镇
怀柔区杨宋镇
丰台区王佐镇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
河北省邢台市莲子镇镇
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
江苏省
无锡市前洲镇
宜兴市官林镇
张家港市塘桥镇
苏州市西山镇
常熟市练塘镇
常熟市梅李镇
常熟市沙家浜镇
吴江市同里镇
浙江省
绍兴县夏履镇
嘉兴市余新镇
奉化市溪口镇
建德市乾潭镇
常山县同弓乡
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
福建省
福州市马尾镇
厦门市大嶝镇
莆田市西天尾镇
山东省
胶南市隐珠镇
胶南市铁山镇
东营市孤岛镇
广饶县广饶镇
平度市南村镇
胶州市李哥庄镇
河南省新县新集镇
湖南省
浏阳市洞阳镇
长沙市大托镇
海南省琼中县湾岭镇
四川省
双流县黄龙溪镇
邛崃市平乐镇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镇
云南省
楚雄市鹿城镇
曲靖市珠街乡
鹤庆县云鹤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