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存单方式发行股票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1-12 生效日期: 1996-01-12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字[1996]7号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发行方式的请示》[华证(96)6号]文收悉。经研究,我会同意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期定额存单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2250万股(含225万公司职工股),请你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领导下,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做好新股发行工作。发行结束后,尽快将发行结果报送我会。
1996年1月12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