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府发[1999]26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二次全会均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健全气象服务体系,增强抗灾减灾能力。这是实施科教兴农,提高农村经济科技含量,依靠信息技术,促进农业发展的重大决策。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气象科技对国民经济建设的社会发展,尤其是对农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要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气候资源优势,提高防御气象灾害、趋利避害的能力。我省有着丰富的立体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大,同时气象灾害频繁,对经济建设特别是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影响。加强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社会防灾减灾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对实现富民兴黔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气象科技是农业科技的组成部分,是整个科技工作的重点之一。要实施科教兴黔的伟大战略,必须加强气象服务体系为主体的气象现代化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近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气象为防灾减灾服务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为我省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生产的连年丰收作出了贡献。但随着社会的全面进步,气象服务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是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充分共享和利用全国气象现代化建设成果。加强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服务现代化水平,是我省依靠科技发展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加强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积极贯彻实施科教兴黔、开放带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抓住气象服务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主要矛盾,以提高气象服务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增强抗灾减灾能力为中心,加快以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建设为主体的气象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国民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围绕贵州省国民经济建设发展目标和需求,未来3-5年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
1.增强对气象灾害的预警能力。加强遥感遥测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带来较大影响的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测水平。
2.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特别是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需求,增强以决策气象服务为主的综合气象服务能力。利用现代科技和科研成果,完善服务形式,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手段,增强产品的针对性、适时性、准确性和指导性,提高气象科技服务水平。
3.提高对气候资源的合理利用转化能力。挖掘我省气候资源的潜在优势,掌握了解气候资源布局,趋利避害,提高综合开发水平,推进气候资源开发的产业化进程。
4.增强人工消减气象灾害能力。加强以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和雷电灾害预防为主的减灾气象服务,规范社会实施人工消减气象灾害的行为,消除因减少灾害带来的危害和损失。
5.加强气象灾害灾情评估、确认工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掌握灾害灾情,有效组织指挥抗灾救灾服务。
三、加强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提高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重点建立以贵阳多普勒天气雷达为核心,与各地、州、市“713”和“711”数字化天气雷达共同组成的雷达探测网;完善卫星遥感气象灾害系统;延伸气象卫星综合应用业务系统效益,建立县级卫星PCVSAT接收站。
(二)提高以气象灾害为重点的预测水平。以主要河流、大型水库、粮食经济作物主产区和经济开发区为主要服务对象,增强对大容量气象等信息的综合处理能力。深入开展对城市规划、经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气象问题的可行性研究,向各级政府和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气象服务。
(三)增强城市综合气象服务能力。开展对城市、公众活动产生影响的大气要素监测、城市环境预测,加快城市综合气象服务系统建设,积极开展面向城市规划、建设、防洪、污染综合治理、缓解水资源不足、城市火险预报、城市公益服务体系建设等领导的气象科技服务,为城市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四)完善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充分发挥信息的利用效益。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决策气象服务终端,提高获取信息的主动性和信息传输时效;在地、州、市、县建立以电视天气预报、气象信息电话自动答询为主的气象信息传播渠道,增加和改进社会、公众获取气象信息的手段。
(五)提高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的社会经济效益。加强省、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综合技术系统的建设,利用人工催化技术,有效地进行人工消雹、人工增雨作业,减轻冰雹、干旱的危害;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逐步推广使用新型防雹和增雨作业装备,提高作业效果。
(六)进一步开展气象对策研究和提供信息服务。为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的需要,要加强有利于挖掘农业生产潜力的气象对策研究,积极开展农业气候区划更新细化工作,进行气候诊断、分析、评价以及气候预测的应用研究,建立资源共享、开放性的气候资源及区划信息系统,编制专题性农业气候区划和主要农作物及经济作物气候灾害风险区划。
(七)加强雷电灾害预防的归口管理。健全省、地(州、市)县雷电灾害预防管理机构,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省雷电灾害预防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积极开展对建筑、电力、电子、计算机网络等设备和设施的防雷监督检测,采取避雷措施消减雷电灾害工作。
(八)充实完善气象灾情情报网。建立气象情报收集及灾情处理评估系统,开展对主要气象灾害及灾情进行评估和认定工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客观掌握气象灾害灾情,有效地组织指挥抗灾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九)制定气象减灾预案和实施程序,提高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规范社会的防灾减灾行为。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或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要按照气象减灾预案和实施程序,及时组织指挥抗灾救灾,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启各项防灾减灾设施和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四、加强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做好气象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工作。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是增强我省抗灾减灾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二)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以现代化建设为先导,重视吸收国内外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科研成果,既要加强硬件建设,更要加强软件建设和科学管理,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实行项目负责制。
(三)切实加强气象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是提高气象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建设一支能适应和承担科技开发、科学管理、热爱防灾减灾工作的队伍,特别要加强对年轻科技骨干的培养和使用,积极引进急需人才,按照“四化”要求,配备好各级气象部门领导班子。
(四)建立和完善气象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的要求,加快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要将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建设计划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建设发展计划,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适度超前安排。形成以当地政府投入为主、上级部门适当补助的多渠道、多层次投入机制,切实解决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所需资金。
(五)进一步加强气象法制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和《贵州省气象条例》,坚持依法兴气象。要认真组织对两个《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各级气象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健全气象行政执法和监督机构,加快《条例》实施细则、配套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强化行政执法职能,加强气象执法监督。
(六)加强检查督促工作。气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的检查督促,当好本级政府的参谋助手,协助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顺利完成。
贵州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