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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9-16 生效日期: 1996-09-16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字(1996)228号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关于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发行申报材料的申请》(南证发(1996)第146号)及发行方案、大连市证管办《关于报送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发行承销方案的请示》(大证办发(1996)52号)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采用“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发行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1250万股。每股发行收费为0.10元。发行申购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全部归发行公司所有。
  请你公司在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精心组织,稳妥操作,确保此次发行工作万无一失。发行期间每天将发行情况通报我会。发行结束后15日内,请将发行总结、发行收费审计报告及新股发行情况反馈表及时报送我会。
199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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