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浙江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10-04 生效日期: 1996-10-04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上字(1996)11号

 浙江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1996年9月30日召集股东大会通过了与浙江康恩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决议,这一行为违反了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六条“上市公司涉及公司股份变动的行为,如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合并以及上市公司进行股票面值拆细等,应按照‘先立法、后试点’的原则进行,在国家有关管理办法出台前,不得擅自行动”的规定。经研究决定:1.对你公司予以通报批评;2.你公司必须采取妥善措施,消除此事件的不良影响。

1996年10月4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