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质检锅函[200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压力管道设计鉴定评审机构:
根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2]235号)和《关于调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行政审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锅[2003]490号)的要求,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考核机构承担,即由我局公布的压力管道设计鉴定评审机构承担此项工作。
为做好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改变管理方式的后续工作,现对具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原则上要求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格由哪一个鉴定评审机构进行审查,其设计审批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也由其负责实施;
二、鉴定评审机构对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的,将名单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经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行文公布后,由考核机构发证。证书的编号方式由各个鉴定评审机构,按照各自的管理方式决定;
三、改变管理方式后,为便于对证书的统一管理,要求各发证的鉴定评审机构使用统一印制的A4证书,证书的格式示例见附件。鉴定评审机构可向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征订空白证书;
四、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的资格范围,可不受所在单位设计资格范围的限制,按照个人报考并经考核合格的范围确定;
五、各鉴定评审机构必须制定人员培训、考核的管理程序,建立健全责任制,严格按照公布的范围,做好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我局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各压力管道鉴定评审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管理方式转变的工作,提高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的水平,保证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
编号:×××××
王 鹏
(一吋免冠照片)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设计院)
经培训、考核,获得下述压力管道设计审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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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级别和品种范围 │ 资格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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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机构:(章)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