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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26 生效日期: 2001-12-26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01]11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雷电防御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科学防雷减灾能力和水平,确保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全省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划计划的编制和政策措施的拟定,监督全省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专业施工以及防雷装置检测等资质的管理,对全省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召 集 人:杨新华 副省长 
  副召集人: 
  杨志新 省政府副秘书长 
  宋达人 省气象局局长 
  成 员: 
  鲁鸿明 省公安厅副厅长 
  徐铁南 省建设厅副厅长 
  胡才修 省经贸委副主任 
  胡权林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于 波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薛 恒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自川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 
  刘桂芬 省气象局副局长 
  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桂芬兼任。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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