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1994]府工都字第0940087188号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十月三日嘉义市政府(94)府工都字第0940087188号函订定发布全文7点;并自函颁日实施
一、嘉义市政府(以下简称本府)为审定本市社区规划师资格,并协助本市社区规划师工作之推动,以提升社区公共空间之品质与环境景观,特设嘉义市社区规划师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并订定本要点。
二、本会置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人,分别由市长指派;委员共计十一人,府内机关代表五人,由市长就府内各相关单位代表派兼之,专家学者六人,由市长就下列人员聘任之,其中专家学者得连续聘任三次:
(一)都市计划专家学者一人。
(二)建筑设计专家学者一人。
(三)空间及景观设计专家学者一人。
(四)造园设计及植栽专家学者一人。
(五)环境生态专家学者一人。
(六)文化保存及古迹维护管理专家学者一人。
三、本会职掌包括:
(一)审定本市社区规划师之资格认定。
(二)修订嘉义市社区规划师资格审定要点之内容。
(三)协助本市社区规划师计划之推动。
四、本会日常会务工作人员三人,由市长就业务权责派兼之。
五、本会开会时间视业务需要,签请主任委员核定,并由主任委员担任主席,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时,由副主任委员担任主席。
六、本会委员及兼职人员均为无给职,但府外专家学者得比照项目委员会议方式依实际出席状况支给出席费及差旅费。
七、本要点自函颁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