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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表彰2005年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26 生效日期: 2005-08-26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质〔2005〕2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在玉米淀粉、豆奶粉等65类新增产品和22类复评产品中开展了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经企业自愿申请,专业委员会严格评价,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确认了461家企业生产的501个品牌的产品为2005年中国名牌产品。
  为了宣传中国名牌产品,引导企业树立名牌意识,进一步推进我国名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对获得2005年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461家企业通报表彰(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珍惜名牌荣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高质量和品牌形象,争创中国的世界名牌产品。希望全国广大企业以这些企业为榜样,学习他们坚持“质量第一”、扎扎实实狠抓企业产品质量的做法和争创名牌产品的经验,学习他们重视技术进步,锐意创新的精神,学习他们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振兴民族工业的事迹,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的任务,增强我国的综合经济实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共同努力!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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