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中国工商银行:
你行《关于申请设立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请示》(工银函[1998]243号)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出资1200万美元收购西敏证券亚洲公司,与外方合资组建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你行持有该公司60%的股份。
二、同意该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管理总部设在香港。你行外派编制2人。
三、经审核,刘廷焕、羊子林、谢渡扬和徐名社同志分别符合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和行政副总裁的资格。
四、请你行认真做好机构收购和重组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