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受让中国农业银行营口分行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6-08 生效日期: 1999-06-08
发布部门: 中国证监会
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1999)41号

沈阳证券监管办公室:
  你办《关于农行营口市分行证券交易服务部转交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的请示》(辽证监发[1999]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营口分行证券营业部转让给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

  二、转让后中国农业银行营口分行证券营业部相应更名为“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营口证券营业部”。

  三、请你办督促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该证券营业部的转让手续,做好交接工作。同时,请你办通知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凭此批复到我会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