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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共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7-25 生效日期: 1999-07-25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院、教育部、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科发人教字[1999]0450号

中国科学院各有关单位(部门)、教育部各有关单位(部门)、安徽省省直有关部门、合肥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者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国科学院、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安徽省)经协商,决定重点共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一、重点建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要促使该校加快改革和发展的步伐,适应21世纪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经过建设和努力,使中国科技大学的教育质量、学术水平和整体办学实力有显著提高,在高水平专门人才培养、高新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高层次决策咨询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积极贡献,成为我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的重要基地,并努力成为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二、中国科学院、教育部和安徽省将积极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为深化教育和科技体制改革进行新的探索,中国科学院同意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等研究院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中国科学院在合肥地区的力量,促进教育与科技相结合;积极推进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参与安徽省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提高安徽省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和办学效益发挥龙头和示范作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面向全国服务的同时,应重点参与和服务于安徽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知识贡献。

  三、除对学校的正常经费安排外,在1999年至2001年三年内,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和安徽省分别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各投入建设经费3亿元人民币。教育部资金投入的年度安排是1999年投入0.6亿元,2000年投入1亿元,2001年投入1.4亿元。中国科学院资金投入的年度安排是1999年投入0.6亿元,2000年投入0.8亿元,2001年投入1.6亿元。安徽省各种配套投入的年度安排是1999年投入0.6亿元,2000年投入1亿元,2001年投入
   1.4亿元。此外,教育部将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参与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各个项目的竞争中,根据条件和可能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三方将根据三年中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情况,在2001年后继续给予必要的支持。学校可据此制定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由中国科学院会现教育部和安徽省审定后实施。

  四、中国科学院、教育部和安徽省将遵照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尊重并维护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权限,并进一步创造条件,推进和支持学校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自主办学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实现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改革目标进行积极探索。

  五、相关具体问题,在共建过程中,由中国科学院、教育部和安徽省会同学校及时另行研究决定。
中国科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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