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劳社职介发[2001)]47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适应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加快我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更好地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促进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实施方案》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关于加强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了适应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加快我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根据《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化”方案》)要求,现就我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我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本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本市就业矛盾愈加突出。特别是近几年中,本市失业人员数量大幅度增加,每年以40%的速度递增;同时伴随着就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企业下岗职工和社会失业人员因年龄、文化、技能等方面的原因,在市场竞争中就业处于劣势的现象更加突出,形成了明显的就业弱势群体。这些问题的存在进一步加大了就业压力,并成为了本市就业工作的重点、难点。
加快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设是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就业帮助,保护他们享有公平就业权利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摆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面前的一项紧迫的任务。因此,必须加快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建设,确立其就业服务主导地位,逐步建立起管理到位、方便周到的失业人员管理服务相结合的新体制,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成为政府调节失业率的重要手段。这对于促进就业,维护首都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快建立我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
加快建立我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适应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需要,贯彻“抓市场、促就业”的思路,坚持实事求是和制度创新,全面落实《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就业服务功能,逐步建立起以促进就业为目标,以服务失业人员为核心,以职业指导为重点,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为依托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
三、加快我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
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在年底前,完成市、区两级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公共职能调整,确立市、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主导地位;在2-3年内形成管理到位、方便快捷、服务周到的失业人员动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新体制;形成职业指导式的职业介绍新模式;形成市场就业与托底就业保障相衔接的新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设的统一要求,逐步理顺失业人员管理服务体制,强化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对失业人员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加强对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要坚持“保”与“导”相结合,即托底就业保障与市场就业相结合。对就业能力较弱的就业困难群体,要充分利用本市有关就业支撑政策,加强安置力度,使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在保障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同时,还要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信息和他们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推荐介绍及跟踪服务等多项就业服务,要帮助他们树立市场就业的思想,积极主动地提高自身技能、素质,引导他们最终通过市场实现就业。
为此,各区县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做好部门间的工作配合与衔接,保证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在建好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基础上,抓好一“横”一“纵”两条线。一“横”是指劳动保障部门内部相关服务机构要联动成线,充分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获取市场信息方面的优势,逐步建立起以市场信息为导向,各培训机构、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等部门协调一致相互支持的就业服务运行机制。一“纵”是指要使就业服务机构向街道、社区延伸,充分调动街道就业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实现服务重心下移,使失业人员能够得到更方便、更有效的服务。
(二)加强职业指导工作力度,突出职业指导功能
职业指导是职业介绍工作中一项基础性工作,它是衡量就业服务质量的标准。因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职业指导工作的研究和组织实施的工作力度,要根据求职者的不同状况,充分利用视听、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积极开展一般指导、群体指导、特殊指导、专家指导、政策咨询、素质测评等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符合实际的职业指导服务,切实为下岗、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效帮助,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专门从事职业指导的工作部门(区),配备专(兼)职职业指导工作人员,努力创建首都特色的职业指导品牌,进一步促进我市职业指导工作水平的提高,从而带动我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整体就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建立职业指导式的职业介绍工作新模式
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三化”方案》的要求,调整职业介绍工作模式,突出职业指导功能,将职业指导推向前台,并贯穿于从劳动者求职到帮助其实现就业的全过程,其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就业服务质量,有效地提高职业介绍成功率,真正发挥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促进就业的主渠道作用。职业指导式的职业介绍工作模式是我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今后工作模式的发展方向。
(四)严格执行“规范化”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
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按照《“三化”方案》的要求,“统一形象标识、统一业务表格、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和“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项目、公开监督电话”。在形象标识方面,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执行《关于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使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标志的通知》(京劳社就发〔1999〕60号)精神,并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编制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标志使用手册》规定的标准制作户外和户内标牌,使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外在形象达到统一。涉及到职业介绍工作中的业务表格、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项目等内容,应参照《西城区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试点方案》,结合自身实际作出具体规定,并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服务程序、服务项目、监督电话等要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给予公布。
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借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落实“四统一”、“三公开”制度的时机,加强职介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要通过制度建设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进一步促进职介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在全市树立起形象统一、服务规范、手段先进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加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信息系统现代化建设。
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按照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要求,做好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按照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做好本辖区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由原来“粗放型”手工管理的工作模式,转变为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系统,进行科学化的计算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
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提高对计算机网络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要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急处理等几方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有效的安全机制。
加强网络中心建设。各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网络中心承担着确保本辖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的任务,责任重大,要重视其建设。首先要做好内部局域网规划,超前设计,逐步到位,从拓扑结构、布线标准、机房建设、供电系统、服务器架构等方面规范局域网络建设,形成软件、硬件、管理制度相配套的办公自动化体系。其次,必须建立专(兼)职的计算机专业人员队伍,做好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运行情况监控。各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网络中心作为区(县)级数据中心,应该将建设安全、可靠、高效的计算机网络环境作为今后工作中的主要目标。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设涉及到劳动保障部门内部相关业务工作,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市就业工作的质量。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三化”方案》的要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落实目标责任制。各区县应借鉴《西城区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试点方案》结合本辖区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推进这项工作。
(二)勇于创新,大胆推进
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是我市劳动力市场建设中的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大工程,工作难度大,困难多,没有现成的方法和成功的经验可以照搬和借鉴,它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它要求我们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在贯彻落实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工作中,要具备创新精神,实事求是,从发现问题入手,以改革创新思想去解决问题,逐步将“三化”建设工作推向深入。
(三)抓好队伍建设
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对我们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应不断加强理论知识、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执行政策的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落实工作人员持证准入制度,给工作人员提供学习条件,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各项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附件2:北京市西城区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方案,适应市场导向就业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就业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以促进失业人员就业为核心,以职业指导为重点,以信息服务网络为依托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
(二)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稳步推进、统一规范。
(三)工作目标:实现“三个突破”和“一个创新”。
“三个突破”是突破失业人员的静态管理和服务的体制,建立服务周到、方便快捷、管理到位的动态管理新体制;突破原有的职业介绍模式,建立职业指导式的职业介绍新模式;突破对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助不足的现状,建立市场就业与托底就业保障相衔接的新机制。
“一个创新”是创立“就业服务第一站”的就业服务新体制。西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要建成能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性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将成为西城区的“就业服务第一站”,并借助信息服务网络实现信息化管理和服务。
至2001年上半年,西城职介中心初步建成规范性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
至2001年下半年,要在有条件的街道和居委会进行试点,构建以区职介中心为核心,以街道劳动事务所为依托的,对失业人员进行管理与服务的体制,形成区、街、居委会三级就业服务网络,联通市、区、街三级信息网络。职介中心除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外,承担起对辖区职业介绍所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落实北京市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各项政策。
二、概念及服务对象
(一)概念: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是指由政府投资开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以促进就业为主要目标,重点为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基本就业保障并受政府委托承担公共就业事务的职介机构。
(二)服务对象:下岗、失业人员;在职流动人员;各类技术人员;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其他求职者;各类用人单位。
三、服务功能
(一)职业指导
1.对象:求职者和用人单位。
2.形式:“三五结构”职业指导模式。
3.内容:“三五结构”职业指导模式是指:五大模型、五大环节、五大方法。五大理论模型是安置推荐模型、培训指导模型、职业心理咨询模型、政策咨询模型、积极创业模型。五大工作环节是调查、指导、训练、推荐、跟踪。五大指导方法是群体指导、团体指导、一对一面谈指导、跟踪指导、案例讨论。
五大理论模型是职业指导的基础,根据求职者的具体情况,按照五个模型进行分类,然后再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指导。要对求职者能够准确地进行指导,提高指导的效果,必须研究求职者存在的问题,然后确定职业指导的重点和最佳方法,这就需要对求职者进行调查研究。有了调查得来的第一手材料,就可以设计指导的内容和方法。求职者在指导后,还有通过训练,让其掌握求职面试的技巧和方法,并具有良好的表现。由于目前劳动力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象下岗、失业人员这些就业困难者,很难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因此,指导成功后还要推荐跟踪,才能提高失业人员的求职成功率。
群体指导是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即将毕业的学生的指导。主要采取上大课的形式,讲授的内容包括:目前的就业形势、就业政策、求职的基本知识,介绍就业服务体系及服务内容等。
团体指导是针对各类求职者而开展的一种职业指导形式,主要组织职业指导培训班或采用小组专题讨论会的形式,小范围的对求职者进行职业指导。团体指导的内容涵盖求职与就业中的各类问题,主要有:求职方式的选择、求职的技巧、面试的方法与技巧、职业与岗位的定位、阶段性就业与职业生涯设计、人力资源的开发、稳定就业的因素、创业的心理与技能、创业的策划运作和实施、健康心理的培养、应对挫折、良好人际关系的培养等等。
一对一面谈指导是对求职者的个别问题,采取一名职业指导人员对一名求职者单独进行指导的形式,内容包括职业心理咨询、特困人员的专门指导、职业生涯设计、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及咨询、失业人员(下岗)就业计划的制定等。
跟踪指导是对指导和推荐后的求职者,在其未实现稳定就业以前所进行的指导和帮助的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反馈职业指导和推荐介绍后的结果、帮助解决求职和面试中发生的问题、协调人际关系等。
案例讨论是对一个典型的或疑难案例,职业指导人员一起进行讨论,从中找到最佳的职业指导方法和找出职业指导中的不足,更好地进行以后的指导,同时也提高了职业指导人员的指导水平。
用人指导,主要采取面谈指导形式,在接待用人单位时,对用人单位进行招聘形式的选择、面试的规范、岗位设计、工资的制定等方面的指导。
(二)职业介绍
内容包括:求职登记(入网)、用人登记(入网)、信息发布、信息查询、推荐介绍、推荐跟踪。
(三)失业与就业管理
内容包括:失业人员档案的接收与转移、失业保险金的核定、失业人员信息的录入及核准。就业登记、招工备案。职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安置就业、创业就业。
(四)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是指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公益性就业服务。内容包括: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训练、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等等。
(五)劳动事务代理
内容包括:人事档案寄存与管理、代办社会保险的收缴以及相关的服务。
(六)承担公共就业事务工作
内容包括:全市劳动力市场政策的组织实施,辖区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外来务工人员的招用、审批、办证管理工作,以及协助职业培训鉴定机构做好对辖区职业介绍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鉴定等。
(七)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管理
内容包括:负责本地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以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传递。
四、软硬件标准
(一)基础设施
1.形象标识
按劳动保障部颁布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标识》和《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服务区域布局指导手册》设计。具体内容包括室内外标识、服务引导牌、功能指示牌、服务区区牌、胸牌、场所主色调、办公设备的样式和尺寸及色调。
2.理念口号
理念是“以人为本,服务就业”;“科学择业,立体就业”。口号是“全心全意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服务”、“失业管理,利国利民”、“公共就业服务,帮您早日就业”、“劳动保障工作,关系国济民生”、“职业指导帮您成功就业”。
3.服务区域的划分与布局
服务区域分为:失业与就业管理区、公共就业服务区、职业指导区、职业介绍区、劳动事务代理区、公共就业事务工作区、信息中心。在明显位置设立一个咨询台,接待日常工作中的一般性咨询。在职业指导区设多媒体视听指导角,在职业介绍区设自助服务角。
失业与就业管理区面积40平方米;公共就业服务区面积80平方米;职业指导区面积140平方米;职业介绍区300平方米;劳动事务代理区面积300平方米;公共就业事务工作区40平方米;信息中心20平方米。
4.设备配备
大屏幕一个,规格2.5×4.0米,放在职业介绍区。
电子触摸屏8台,其中,失业与就业管理区1台,公共就业服务区1台,职业指导区2台,职业介绍区2台,劳动人事代理区1台,公共就业事务工作区1台。
计算机50台,服务器3台(职业介绍、失业人员管理、寄存档案各一台)。前台全部使用计算机服务,失业与就业管理区4台;公共就业服务区5台;职业指导区5台(笔记本电脑1个);职业介绍区8台;劳动人事代理区8台;公共就业事务工作区3台;信息中心除服务器外还需2台;后台办公5台。打印机45台。
职业指导区要配备录相视听(投影机)设备1套。
职业介绍区要在自助服务角,配备计算机10台和1台电子触摸屏,以及相关资料等,供求职者自己查询各类信息。
5.公示展板规格:色彩、尺寸、字体、字号要与整个室内色调和谐。
6.职业供求信息发布栏规格:1.0×1.3米。
(二)工作建设
1.岗位职责及要求
根据服务功能和服务项目以及工作量,实行定岗定员。定岗的内容包括确定职介中心的一切服务岗位,提出对上岗人员的技能要求和持证上岗要求。定员就是确定工作人员数量。具体岗位包括:咨询员、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介绍人员、失业与就业管理人员、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公共就业事务工作人员、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人员、网络中心管理员、协调联络员。
2.内部规章制度
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工作守则、文明服务四项规定、奖惩制度、办公会规定。
(三)服务规范
1.免费服务
对象: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以及一些特殊人员和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
项目:职业指导;求职登记入网;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单位登记入网;信息查询;推荐介绍;政策咨询;组织职业技能培训。
2.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包括:咨询员服务标准、职业指导人员服务标准、职业介绍人员服务标准、失业与就业管理人员服务标准、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人员服务标准。
3.业务表格
使用全市统一的《求职登记表》、《用人单位登记表》。职业指导咨询表,采用自行设计的咨询登记表。
4.服务流程
包括: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服务的流程图、失业管理及就业服务流程图、职业指导流程图。
5.服务规程
出台咨询服务程序、职业指导服务程序、求职推荐服务程序、信息发布服务程序、用人单位服务程序、失业管理与服务程序、对失业人员服务程序、外来务工人员审批办证程序。
6.服务内容
求职登记(入网)、用人登记(入网)、信息查询、推荐介绍、政策咨询、信息发布、求职指导、求职技能训练、职业心理咨询、职业心理素质测试、创业指导咨询、职业生涯设计、职业技能培训的咨询与指导、档案寄存及代缴社会保险及配套业务、接转失业人员档案、核定失业保险金、外地进京务工人员办证,以及为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登记入网、推荐面试、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咨询,为招聘下岗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免费推荐合适的人选等。
7.监督电话:68020199
(四)职业指导
设立专门的职业指导区,配备专职指导人员3至5人,兼职职业指导人员3人。开辟多媒体视听指导角,播放职业指导录像。
(五)信息网络建设
设立网络中心,配备3名专职人员,负责计算机网络的维护与运行和建设。形成以职业介绍为核心,涵盖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外来及农村劳动力管理、职业技能开发和社区就业的为各类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服务的高效的市、区、街三级相互联通信息网络。
五、实施步骤
2000年12月底以前完成试点方案初稿的编写和审议工作。2001年3月底以前,完成试点方案的终稿的编写和审议工作,以及服务区的装修设计方案。5月底以前,完成服务区的装修与布置工作。6月正式开始运作,并举办挂牌仪式。
六、工作措施
成立由市职介中心领导和西城区劳动保障局主管就业的局长以及区职介中心主任、副主任、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抽调专人参加试点方案的起草、制订、审议、实施工作。装修及设计在参照劳动保障部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委托有一定实力的专业公司承担设计和施工。
方案制订过程中,要积极征求各职介中心领导的意见,力争试点方案不仅适合西城,也适用全市。
在施工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标准,保证施工顺利和符合方案要求。
提供资金保障。在资金方面,除了市局提供基本资金支持外,西城区财政也要拨付一定数额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