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1999)127号
郑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黄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巩义桐本路证券营业部异地迁址的申请》(郑证监字[1999]1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办初审意见。同意黄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巩义桐本路证券营业部迁址到河南省新乡市和平路168号中银大厦,并更名为“黄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和平路证券营业部”。
二、请你办通知黄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到我会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监督该证券营业部的迁址工作,迁址后,原址不得再办理证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