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1999)126号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请求对我司增资扩股工作进行复审的报告》(广发证[1999]164号)、《关于将我司增资扩股后划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请示》(广发证[1999]17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的增资扩股方案。
二、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人民币160,000万元。经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粤会所验字[99]内验字第30733号),你公司资本金人民币160,000万元已足额到位。核准以下股东及其出资额:
三、核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四、确认陈云贤、方加春、董正青、王鸿茂、叶俊英担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六、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