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2]1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整合巴州的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培养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职业技术人才,经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巴州职业技术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巴州职业技术学院由州农校、财校、技校、卫校及库尔勒市职业中专合并而成,归巴州人民政府管理。撤消原各学校建制。
二、上述五所学校撤并后,原经费来源和投资渠道不变。州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快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整合优化工作,进一步落实经费筹措渠道,确保政府资金投入足额按时到位。
三、要结合巴州乃至南疆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设置高职专业,突出专业特色,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培养出“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型人才。
四、进一步加大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特别是实验、实训及图书设施的建设。
五、要注重加强师资培训力度,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