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1999)164号
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
你办《关于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北京证券营业部转让给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初审报告》(京证监办文[1999]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办的初审意见,同意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
二、转让后,原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更名为“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展览路证券营业部”。
三、请你办会同武汉证券监管办公室监督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证券营业部转让手续,做好交接工作,保证证券营业部的正常经营。同时,通知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凭此批复到中国证监会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