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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05 生效日期: 2002-12-05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2002]7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及公安部《关于成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的通知》(公治〔2001〕10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奇帆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朱明国 市公安局局长 
  崔 坚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林育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翁杰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千真 市财政局局长 
  吴 刚 市计委副主任 
  李浴光 市科委助理巡视员 
  张成礼 市物价局副局长 
  罗 德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公安局,由林育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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