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办[2002]7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及公安部《关于成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的通知》(公治〔2001〕10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奇帆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朱明国 市公安局局长
崔 坚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林育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翁杰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千真 市财政局局长
吴 刚 市计委副主任
李浴光 市科委助理巡视员
张成礼 市物价局副局长
罗 德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公安局,由林育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