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劳社函[2003]9号
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驻陕单位:
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根据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制度的通知》和《陕西省劳动用工年检办法》的规定,现将开展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驻陕单位)劳动用工年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内容
1、录用劳动者及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2、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和支付职工工资情况;
3、缴纳帮困基金情况;
4、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5、遵守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劳动用工年检需填报《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用工年检手册》并提供以下资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02年"劳动情况"统计年报表;
3、《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情况登记表》;
4、企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限于2002年新开办企业);
5、2002年《工资总额使用手册》中1-12月份计划和支付记录复印件;
6、 2002年12月全部职工工资发放表;
7、 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复印件、2002年1-12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
8、 提取中方职工住房公积金财务凭证。
三、年检时间、地点
年检时间:2003年1月15日至2003年4月30日。
年检地点:省体育场陕西省政务大厅外商投资综和服务中心"涉外劳动管理处"
联系电话:5391857 联系人:陈明
四、有关要求
为切实保证年检工作顺利开展,希望各外商投资企业高度重视,主动参加2002年度劳动用工年检。各单位应在年检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厅涉外劳动管理处领取有关资料,在认真核查本企业执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如实填写《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用工年检手册》 年检结束后,我厅对通过劳动用工年检单位核发《劳动用工年度检查合格证》,对连续三年年检合格单位,通过媒体给以表扬;对逾期不申报年检的单位,列为2003年重点监察单位,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有关规定给以行政处罚。
二○○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