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重大项目审批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30 生效日期: 2003-04-30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3]80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适应新形势。新时期的要求,扩大我区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简化政府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快推进一批事关我区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确保全区今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重大项目审批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王万宾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计委主任 
  张文学 自治区副主席 
  高虎城 自治区副主席 
  杨道喜 自治区副主席 
  成员: 何宪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伍先华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梁斌 自治区计委副主任 
  腾冲 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刘树森 自治区外经贸厅厅长 
  戴舜松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张忠国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张勤铭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霍德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李尚炎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刘志勇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蒙启华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裴安道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钟森荣 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张春涛 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陈瑞喜 自治区经协办副主任 
  韦能雄 自治区政策法规室纪检组组长 
  张金城 南宁海关副关长 
  林家荣 自治区工商联副会长 
  领导小组的职责为: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审批涉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主要任务为: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自治区权限内的重大建设项目、技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研究、决定须报国家审批的重大项目,研究、决定我区项目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对于需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特别重大项目或涉及重大项目的特别重要事项形成集中意见,报告自治区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计委,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梁斌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腾冲、钟树林(自治区外经贸厅外资办主任)同志担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