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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陕政办发[1999]15号文中取消的涉及我市的各种基金(附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30 生效日期: 2000-03-30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0]41号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委公布取消的涉及本省各种基金(附加、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陕政办发[1999]15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市的应取消的各种基金(附加、收费)和行政性收费项目共28项公布于后,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3月30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委公布取消的各种基金(附加、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涉及我市的28项(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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