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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申报进口的印刷电路板实行暂定最惠国税率的公告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2002-09-28 生效日期: 2002-10-01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自2002年10 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对申报进口的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光致抗蚀干膜(税号37024221、37024422),覆铜箔板用玻璃纤维布(税号70195900)实行暂定最惠国税率(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光致抗蚀干膜等产品暂定最惠国税率表(略)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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