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期货字[2003]38号
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
你办报送的《关于天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筹)开业验收情况的报告》(京证监文[2003]5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报批程序〉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0]15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开业。
二、核准天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万元。其中,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武汉市银鹏纺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5%,湖南省棉麻总公司出资3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中华棉花有限公司出资19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江西省棉麻集团公司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中瑞华恒信验字[2003]第20007号),该公司3600万元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三、核准《天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四、确认史建伟担任天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我会对史建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无异议。
五、核准天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范围为:期货经纪业务;期货信息咨询、培训。
六、核准天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5层。
请你办接到此批复后,通知天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到我会领取《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并按要求办理工商登记及其他有关事宜。
二○○三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