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东府办函[2004]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领导,严防禽流感流入,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东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毓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顺彩(市政府副市长)
李小梅(市政府副市长)
赖源顺(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华驹(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胡荏光(市农业局局长)
黄永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简钧钰(市发展计划局局长)
陈桂明(市经贸局局长)
叶景图(市科技局局长)
欧钜明(市公安局局长)
方棣梅(市财政局局长)
韩任海(市交通局局长)
洪耀坚(市卫生局局长)
吴湛辉(市环保局局长)
卢启邦(市物价局局长)
罗松茂(市林业局局长)
张月忠(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卢治邦(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郭 水(市口岸局局长)
詹少彤(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罗瑞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志民(东莞海关关长)
袁厚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袁志强(市工商局局长)
徐丛(市电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10个工作组和1个办公室,分别为:
一、疫情处理组:市农业局牵头,公安、工商、交通、环保、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二、人群疫情处理组:市卫生局牵头,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为成员单位。
三、市场监管组:市工商局牵头,农业、技术监督、物价部门为成员单位。
四、检验检疫组: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农业、技术监督、海关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五、物资供应组:市发展计划局牵头,经贸、财政、农业、卫生、药品监督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六、社会治安组:市公安局牵头,农业、卫生、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七、信息技术组:市电信局牵头,农业、卫生、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八、交通检查组:市交通局牵头,农业、公安、市政府法制局等为成员单位。
九、宣传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广播电视、报社、农业、卫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十、外事组:市外事侨务局牵头,农业、卫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胡荏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梁锡泉同志(市农业局)担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