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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国沿海企业产品博览会暨投资洽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20 生效日期: 2000-01-20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川办函[2000]18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西部开发的战略部署,加大四川对内对外开放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我省与全国其他省市区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的经贸合作,吸引沿海企业向四川投资,经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贸促会共同举办2000年中国沿海企业产品博览会暨投资洽谈会(以下简称博洽会)。博洽会定于2000年5月29日至6月2日在成都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会期五天,其中投资洽谈会三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洽会主要内容: 
  (一)产品展览。展场共设国际标准展位1200个。分为国际区,华南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等);华东区(上海江苏浙江等),华北、东北区(河北北京天津辽宁山东等),西部区(四川重庆陕西甘肃等)。 
  (二)投资洽谈。届时将召开四川投资说明会、中美加企业合作洽谈会,推出我省一批重点招商项目。主要是:农业综合开发区及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国有企业嫁接改造,高通耗工业,建材装饰业,轻工及食品工业,环保工业,旅游业等。 
  (三)产品贸易。大会专设洽谈区,我省产品洽谈重点是食品轻工、化工医药、建材装饰、农业、机械、电子通讯等。 
  二、这次博洽会是国内外企业交流的一次盛会,是新千年来临之际,我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大开放促大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参会组织工作。省计委、外经委、台办、外办、侨办、经协办、招商局、外宣办、贸促会等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做好招商引资的项目准备,客商邀请,舆论宣传等项工作。 
  此次博洽会以分行业布展为主,省机械、冶金、化工、农业、轻工、食品、医药、环保、旅游、电子、纺织、建材、商贸、畜牧等十四个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行业有代表性的企业,参加四川馆的统一展出。外宣办要做好四川馆中的综合性省情介绍。 
  各地、市、州要积极组团参展,参会,充分利用这次机会招商引资,推销产品。成都市要积极为博洽会期间各代表团的参展、参会和参观在交通、食宿上提供方便,配合组委会作好博洽会的有关工作。 
  三、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博洽会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 俞晓松(中国贸促会会长)、李达昌(四川省副省长) 
  秘书长 司沛文(省政府副秘书长、财办主任) 
  副秘书长 向玉明(省贸促会常务副会长) 
  委 员 省计委项目办、经贸委、外经贸委、财办、招商局、经协办、贸易厅、台办、侨办、贸促会、公安厅、成都市政府各一位领导同志。 
  组委会下设五个组: 
  1、招商联络组。由省贸促会牵头,外经委、招商局、经协办协助。 
  2、项目咨询组。由省计委项目办牵头,经贸委、贸易厅协助。 
  3、会务接待组。由省贸促会牵头,招商局协助。 
  4、对外宣传组。由省外宣办牵头,招商局协助。 
  5、展览协调组。由省贸促会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助。 
  组委会联系电话:(028)3336693、3387844,3378102,传真:(028)3392822 
 
 
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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