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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关于水下修复作业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20 生效日期: 2000-12-20
发布部门: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经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海东管(2000)350号文批准,上海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使用“沪救捞3”号船对东海平湖油气田海底管道故障延续进行水下修复作业。修复作业水域为:
  以中心点30°19′5.276″N,122°14′45.544″E划圆,半径为1公里的海域;
  修复作业时间为:2000年12月22日~2001年2月28日。
  提请各有关方面注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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