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革发[68]091号
各区县革命委员会:
最近发现,城区有些街道革命居民委员会,有任意占用公房作办公室和动用查抄物资(如沙发、藤椅、硬木家具、收音机等)的现象。这样做是不对的。革命居民委员会是街道革命群众的组织,要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节约闹革命”的教导,处处注意节约,不要设办公室,不应讲排场。这样才能密切同广大革命群众的联系,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街道革命居民委员会要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二、要模范地贯彻执行北京市革命委员会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四日《关于严禁强占公房的通告》。占用的公房,应主动地、迅速地交还房管部门统一管理;并责成市房管局统一组织查收。
三、街道革命居民委员会使用的查抄物资,要按市革命委员会一九六八年二月二十日《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红卫兵查抄财物房地产处理的通知》中有关规定,上交区处理查抄财物办公室统一处理。
196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