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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革命委员会、市属各局:
现将一九七九年二十三期《市革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讨论房管局《关于解决遗返回京人员住房问题的意见的报告》的决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纪要原文是:房管局《关于解决遣返回京人员住房问题的意见的报告》。文化大革命中被遣返回乡的目前有半数以上已落实政策返京。现在多数人没有房子住,户口报不上,粮票无处领,小孩子不能入学,成年子女不能就业。建议被遣返人员所属单位从自建或分得的统建宿舍中尽先拨给他们宿舍,有条件的还可采用紧缩办公用房,改造和修理一点破旧房屋等办法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决定:(1)公安局应允许已经落实政策回京的遣返人员报上户口(借用户口薄也可),以解决领粮票、孩子上学等问题。(2)经规划局和房管局同意,被遣返人员所属单位可以盖一些简易房子,解决他们的暂时困难。(3)修建简易房子,计委要尽可能支援一些材料。
197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