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建传真[2004]1号
冀建传真[2004]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和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曾培炎副总理到我省视察时的要求,切实保证在春节前及时解决所欠农民工工资,保障社会安定。省政府督查组将于2004年1月8日至1月10日对各市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国办《通知》及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包括拖欠基本情况,清欠机构的组成、分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接待受理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清欠计划,采取的措施)。
(二)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打算
(三)春节前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具体措施和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二、检查地点及分组
第一组:保定、廊坊
组长:省建设厅副厅长 张凤珠
组员:省劳动厅 张湛
省建设厅 阎萍、徐玉欣
第二组:石家庄、邢台
组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苏银增
组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沙振华
省建设厅 付汉泉 沈 婧
第三组:承德
组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张铁栓
组员:劳动厅 刘建平
省建设厅 唐 彬 吴清波
第四组:沧州、衡水
组长:省建设副厅长 杜庆雨
组员:省财政厅 李宗许
省建设厅 李恩德
第五组:邯郸市
组长:省建设厅副厅长 曲俊义
组员:省劳动厅 郜云海
省建设厅 武春龙 司涛
第六组:唐山、秦皇岛
组长:省建设厅纪检专员 焦继民
组员:省劳动厅 甄保平
省建设厅 王增文 席建林
三、检查要求
(一)请各市按照检查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按规定格式填写报表(附表1、2、3、4),同时报送报表软盘。
(二)检查组将随机抽查各市清欠具体工作情况和部分工程,走访部分企业。
四、其他
省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地的检查情况上报省政府,并予以全省通报。
请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指定接待单位,按规定做好接待工作,并将联系人及电话于2004年元月7日前12:00前电告省建设厅建筑市场管理处。
联 系 人:闫萍 李恩德
联系电话:0311-7004664 7905065
传 真:0311-7903933
附表:
1.各市建筑业拖欠工程款一览表
2.各市建筑业拖欠工程款汇总表
3.各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总表
4.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