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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村镇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16 生效日期: 2004-01-16
发布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粤建规字[2004]6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规划局(规划国土局): 
  近年来,我省村镇建设蓬勃发展,建成了一批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居住环境较好、建设管理水平较高,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村镇。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我省从事村镇建设工作的各级机构和广大干部的辛勤工作是分不开的。为鼓励广大村镇建设工作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战略部署,继续为推动我省村镇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努力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建设厅决定授予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和市政局等50个单位为全省村镇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蔡小波等95人为全省村镇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开拓进取,争取更大成绩;其他单位和个人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推动我省村镇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广东省建设厅 
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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