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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锦任职资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28 生效日期: 2005-09-28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5]165号

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高管人员变更的申请》(巨田基金字[2005]37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李锦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李锦任你公司督察长无异议。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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