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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社会经济综合实力三十强乡(镇)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11 生效日期: 2004-03-11
发布部门: 河南省
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4〕45号
 
    
 
郑政文〔2004〕45号 
 
  2003年,我市各级人民政府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农村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强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综合效益不断提高,农民收入稳步增加,乡镇区域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为认真贯彻落实200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开创乡镇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局面,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增强社会经济综合实力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中牟县城关镇等乡(镇)进行表彰,并授予“郑州市社会经济综合实力三十强乡(镇)”荣誉称号。 
  附件:“郑州市社会经济综合实力三十强乡(镇)”名单 
 
 
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郑州市社会经济综合实力三十强乡(镇)”名单 
 
  中牟县城关镇 
  巩义市竹林镇 
  金水区柳林镇 
  巩义市孝义镇(现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 
  巩义市米河镇 
  巩义市回郭镇 
  金水区庙李镇 
  二七区齐礼闫乡 
  新密市大隗镇 
  巩义市北山口镇 
  登封市阳城区 
  巩义市大峪沟镇 
  荥阳市峡窝镇 
  新密市超化镇 
  金水区祭城镇 
  中原区中原乡 
  中原区须水镇 
  中原区大岗刘乡 
  新郑市薛店镇 
  管城区十八里河镇 
  荥阳市汜水镇 
  邙山区毛庄镇 
  新郑市新村镇 
  新郑市辛店镇 
  邙山区古荥镇 
  新郑市梨河镇 
  新密市来集镇 
  荥阳市王村镇 
  新郑市龙湖镇 
  中原区石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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