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环办会〔2006〕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加强对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的指导,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我局定于2006年6月29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座谈会,会期两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06年6月28日
会议地点:国家环保总局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北口,电话010-58719866。自行前往可从颐和园乘346路公交车至北安河北口下车前行约100米即到,也可于6月28日下午5时在环保总局办公楼东门口统一乘车前往)
二、参会人员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厅)负责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的人员(1名)参会。
三、会议内容
1、总结全国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工作。
2、交流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经验 。
3、讨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指标体系、工作指南。
四、联系方式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 郭启民
电话:66556240(兼传真),66556238
电子邮箱:guo.qimin@sep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五、其他事项
1、请参会环保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供会议交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二。2、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附件一: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座谈会会 议 回 执附件:
1.会议回执
2.会议交流材料要求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座谈会会议回执
姓 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邮 编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E-MAIL 是否需订 返程票 返程时间 返程车次 或航班号
附件二: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座谈会会议交流材料要求
一、 介绍环境友好企业(包括国家、省、市级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二、 材料字数在5000以内。三、 材料格式要求:
1.文章题目居中,采用小2号字,黑体加粗,段前1行,段后1行,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采用3号字,方正姚体加粗,段前1行,段后1行,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采用小3号字,宋体加粗,段前1行,段后1行,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采用4号字,宋体加粗,段前0.5行,段后0.5行,单倍行距;
5.其他标题采用小4号字,宋体加粗,段前0行,段后0行,单倍行距;
6.正文采用小4号字,宋体,1.5倍行距,自然段前空2格;
7.章节排序:文章标题,1.(一级标题),1.1(二级标题),1.1.1(三级标题)……顺序排列,标题顶头;
8.标点符号:全角;
9.文字编辑工具:Microsoft Word;
10.页面:Microsoft Word默认值。
四、 于2006年6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交流材料提交到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电子邮箱:zrhp@263.net
wanghuan05160516@sina.com
传真:(010)84641432
电话:(010)84646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