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中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28 生效日期: 2001-03-28
发布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冀价工字[2001]28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 
  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是国家实施城市电网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规范电价秩 序,实现电力企业抄表收费到户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快改造进度,规范城市电网一户 一表改造工程中的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市在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居民出资范围为电表以下(计费电能表、专用 表箱,由供电部门负责)的直接材料费用。收费标准每户最高不得超过250元。具体标准 由各设区市物价局结合当地改造情况及用户承受能力核定,并及时向省局备案。 
  二、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的收费行为,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电力企业要 坚持用户自愿、协商的原则,不得强制用户进行改造。各市要从严核定收费标准,做好政策 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对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按照《价格法》 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市如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三、本通知自2001年4月10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停止执行。 
 
 
二OO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