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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清东陵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23 生效日期: 2001-04-23
发布部门: 河北省
发布文号: 冀价经费字[2001]15号
   
    
 
 
 
冀价经费字[2001]15号 
 
唐山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清东陵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清东陵已被世界遗产委员会正式批准列为《世界遗产名录》,并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AAAA级旅游景区,近两年陵区又投入大量资金对整体环境进行大规模整治,为促进文物保护和旅游业健康迅速发展,充分展示世界旅游品牌的形象,结合外省同等景点价位水平,经研究,现将调整后的门票价格批复如下: 
  清东陵景区票联价格每张80元。其中裕陵(含地宫及裕妃园寝)每张35元;定东陵(含地宫、展馆、塑像馆和慈安陵)每张35元;定陵(含定妃园寝、孔雀园)每张8元;孝陵(含祭祀大典表演)每张10元;景陵(含双妃园寝及风情园)每张5元;昭西陵每张3元。 
  此批复自2001年4月25日起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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