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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丰都名山风景区门票实行淡旺季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24 生效日期: 2001-04-24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渝价[2001]277号
 
丰都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丰都名山风景区门票实行淡旺季价格的请示”(丰都物价发[2001]9号)和“关于调整名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丰都物价发[2001]33号)收悉。 
  丰都县名山风景区是长江三峡旅游热线上的著名旅游景点,被评为全国首批“AAAA级旅游区”和重庆市最佳旅游景区。从1998年以来,名山风景区累计投入1600多万元,用于景区设施的新建和改造项目,使景区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经我局研究,同意名山风景区门票实行淡旺季价格,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丰都县名山风景区(含丰都名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双桂山和鬼国神宫三大景点)门票实行淡旺季价格,即:淡季(当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门票价格为55元/人次(含保险费),旺季(当年3月1日至11月30日)门票价格为60元/人次(含保险费)。 
  二、此次门票价格调整的收入,应主要用于景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景观的保护和进一步挖掘、改造等项目。 
  三、名山景区内不得设立“园中园”,现有的“园中园”,应一律取消门票收费。 
  四、根据《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渝价[2000]873号的有关规定,丰都名山风景区的门票价格应对1.2米以下儿童免票;现役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免票。团体票(10人以上含10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团体8折优惠;学生团体5折优惠。 
  五、请你局督促名山风景区提高整个景区的旅游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档次,促进本地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 
  六、新门票价格从2001年4月28日起执行。并请通知名山风景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到你局重新办理《收费许可证》。 
  此复。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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