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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管理暂行办法》和我局2004年对各单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论证批复的意见要求,结合你单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运行实际,就工程中心建设总体执行情况、内部建设运行管理、工程技术开发能力和水平及成果辐射和扩散、开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归纳总结,于2006年6月15日前将《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2005年度总结报告》上报我司。
根据你单位工程中心组建运行的情况,在总结的基础上,对完成组建目标并投入运行的工程中心,按照《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验收大纲》要求,在6月30日前提交《工程中心验收申请报告》,并附有关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中心正常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系列文件,活动记录及大事记等材料。
我局将于7月15日组织开展工程研究技术中心验收评审工作,请提前做好验收准备。对验收合格的工程中心,我局将授牌,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总结报告提纲(略)
2、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验收大纲(略)
二○○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