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价房地[2003]317号
天津市盛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铁工东里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河北去建昌道承建的铁工东里45-48号门5557建筑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184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并于10内填写《天津市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登记表》报市物价局备案。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收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