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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发布《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7 生效日期: 2006-02-01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 
  由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和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负责编制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建设标准》,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予以发布,编号为GY/T5074?005。自2006年2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的管理和解释工作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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