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教发函[2005]3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批准民办培正商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的函》(粤府函[2003]28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民办培正商学院(专科)基础上组建广东培正学院,同时,撤消民办培正商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培正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业务管理。
二、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近期本、专科教育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100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增设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使学校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性人才,为广东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二○○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