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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暂缓审批准格尔友谊电厂2×600兆瓦空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05 生效日期: 2005-04-05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办函〔2005〕209号
内蒙古准格尔友谊电厂筹建处: 
  你公司《关于报请评审〈准格尔友谊电厂2×600MW空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的请示》(准友电筹〔2005〕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鉴于该工程水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尚不落实,目前不具备审批条件。请你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待上述问题落实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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