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的信息发布工作,经研究,现指定国家粮食局政府网(www.chinagrain.gov.cn)和《中国粮食经济》杂志为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以下信息必须通过上述媒体向社会公布:
1.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结果;
2.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遗失声明;
3.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等变更公告;
4.其它与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相关的需要告知公众的信息。
特此通知。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