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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申报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3 生效日期: 2005-02-03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无锡粮食科学研究设计院、郑州粮食科学研究设计院、武汉粮食科学研究设计院、西安油脂科学研究设计院、成都粮食储藏科学研究所、河南工业大学、武汉工业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等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04]96号)精神,请你单位按照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有关要求,做好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的领先水平。 
  2、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项目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做出了很大贡献。 
  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作用。 
  申报项目应当根据技术开发类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国家安全类项目、重大工程类项目的不同特点,按照相应的类别,突出不同要求。申报项目应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技术创新性突出、已推广应用、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近3-4年通过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无知识产权纠纷的重点项目。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5.00”请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安装。 
  1、书面推荐书和附件合订成册一式4份。其中推荐书主件不超过50页,主要附件内容不超过20页,推荐书中所插入的图片应以jpg格式插入 (不要直接插入非Word绘制的图片对象), 且每副图片的大小不超过140KB。 
  2、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一式5份。 
  3、电子数据软盘1张。 
  4、推荐书主要附件内容1套 (≤20页), 根据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排列,单面复印,不需装订。 
  请各单位于2005年2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寄(送)到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科技处,经我司组织专家组评审择优遴选后正式上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906室(100038) 
  联系人:闫汉书 谭本刚 张雪 
  电 话:010-63906906、63906972、63906935 
 
 
国家粮食局 
二○○五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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