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对参加襄渝铁路建设的学生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3-04-18 生效日期: 1983-04-18
发布部门: 陕西省劳动厅
发布文号: 陕劳险发[1983] 084号

各地、市劳动局,省级各有关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关于对1970年至1971年从西安等地的69、70级初中毕业学生中动员参加襄渝铁路建设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们的连续工龄从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正式报到之日起,计算为连续工龄。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涉及本人有关待遇方面的问题一律不能追补。并请转知所属单位遵照执行。 
 
 
一九八三年四月十八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