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全省各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府[2001]14号)精神,海口市不再设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原由海口市技术监督局管理的组织机构代码业务收归省局,海口市各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申办组织机构代码有关业务,自2001年4月16日起到授权的海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
按照《海南经济特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01年度组织机构代码年捡的有关事直通告如下:
一、2001年度组织机构代码年检日期为2001年1月1曰至2O01年9月30日。
二、凡上年度已进行年检的单位再进行年检或变更时简化手续;年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成立批文、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包括电子副本IC卡);变更仅需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包括电子副本 IC卡)。
三、凡2001年1月1日之前应进行年检、变更、换证而未进行年检、变更、换证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严格按照《海南经济特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凡2001年度应进行年检、变更、换证而未进行年检、变更、换证的,提出警告并限期一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规定处理。
四、在年检过程中,发现伪造、涂改、转让或使用非法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要按照《海南经济特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海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42号万福大厦9楼
电话:5338117、53316O7
特此通告。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